沈寄流的骨灰最终与沈自明融在了一起,被和尚带出镇子,寻了处风水好的地方埋了。沈中书被吞了怨魂,肉身却未坏死,昏迷三天後醒来,前尘往事尽忘,黄粱一梦,再世为人。
近来山中晴好,清风朗朗,正是出游好时节。
沈世辞退了宅中所有家丁,给每人分了一笔安家费,顺手将铺子转让了出去。长华则负责收拾行李行当,要去旅行了,难免有许多东西要带。父亲喜欢的笔墨纸砚,古董玉瓶,陈年花雕酒,烟色玉枕,各种古玩。收拾到最後,东西太多无法带出,只得去了趟镇外,叫了辆车过来托运了出去。沈世倒是觉得不用这麽麻烦,说带不了就不带了,反正都是些身外物。
长华道:“父亲喜欢,便带著,也不麻烦,东西直接被送到我们外面的家,我们轻松的很。”
说起这外面的家,还是长华进镇之前在外面置办好的,他来此的目的就是为了有朝一日带父亲出去,如今终於做到,心里极欢喜,这几日连脚步都轻松了许多,时不时还会哼一些小曲儿,让人终於从他身上瞧出一些年轻人的活泼来。沈世觉得他高兴了,自己也就高兴了,所以不再说什麽,一切都听他安排。
和尚的伤痊愈的差不多了,也到了该告辞的时候。
他走的时候,终於打开了那个随身携带的包袱,包里是一件红色袈裟。他将袈裟披在身上,平静地说:“如今小僧终於可以放下,可以无牵无挂穿上这件袈裟了。”
长华问他:“既然看开了,为什麽不打算还俗?”
和尚笑道:“施主不知道,每个人都有命中注定的归宿。施主觉得这红尘好,小僧却觉得这禅堂好。”他将沈自明与沈寄流的骨灰放进包里,念了声阿弥陀佛,对沈世说,“还望沈施主看开些,一切自有命数,切莫再有执念,只有放下,才能超脱。”
沈世颔首:“您放心。”
和尚说:“有朝一日需要小僧帮忙,便来洛阳珈蓝寺寻我。”
沈世道:“多谢。”
和尚对二人点点头,道一句珍重,离去。
家中仆人散尽,该收拾的也都收拾的差不多了,跟镇上的人道了别,准备启程。临去前,又去了一趟郊外的坟岗,替容娘上了香後,来到一座新坟前。
这坟前只立著简单的一块墓碑,无名无姓,石雕的碑铭上,刻著简简单单的四个字:银环之墓。
沈世给他烧了许多纸。就算坟中这人曾经给自己,给沈家带来无数罪孽,他想,毕竟还是沈家造的孽,应当有个完结。墓前长华对他道出真相,当日祭祀後,他入了祠堂的穴,寻到了被阵法缚住千年的银环。彼时银环已没有人形,形状凄厉狰狞,被缚在鬼阵中不得超生,鬼阵布有刀山火海油烹之刑,他便千年如一日,束在那阵法中,日夜备受煎熬。长华将他自鬼阵中吊出来,掐出他的咽喉。银环起先是反抗的,但是长华却对他说:“当年之事,并非沈云飞害你。”
银环厉笑:“不是他又是谁害我?他将我骗回沈家,让人活埋了我。因我是个戏子,我耽误了他大好的仕途,我败坏了他沈家的门风!”
沈长华说:“当年骗你回去的人并非沈云飞。而是沈家找来的易容师。沈云飞早在你被害死之前,就已经死了。”
当年沈云飞带著戏子银环私奔,被沈家人找到强绑了回去,连夜审罚,逼他认错。沈云飞性子倔,不肯回头,沈老太爷怒气攻心,亲手行杖刑,活生生将沈云飞打死在沈家祠堂中。事後怕事情败露,又觉得沈云飞的死归根究底都怪银环这个婊子。所以沈家人找来易容师骗了银环出来,将他活埋在沈家宅院。银环并不知真相,以为是沈云飞变了心,怪自己耽误他仕途将自己害死,因此生出怨魂,有了沈家千年不散的诅咒。
银环却不晓得真相竟是如此,他定在原地,失魂落魄喃喃:“你休得骗人,你……你又怎知当年不是他……”
长华道:“我若想知道,又有何难?你莫忘了我是什麽东西。”
银环落泪:“你骗人,云郎,云郎……你说云郎是被打死的……”
沈长华道:“你虽可怜,但害了我父亲,我自不会让你好过。”他顿了顿,又道,“就当为我父亲积一些阴福,我现今吞你二缕怨魂,六丝恨魄,留你一缕生魂回地府。”
银环也没反抗,凄然一笑:“千年的怨恨,到头来却是一场水月空花。”
他的魂魄被长华吞掉,最後束鬼阵散去,黑暗的空间,徐徐升起一豆幽绿色的萤火。
长华长袖一挥:“黄泉路上脚步慢些。有人等了你千年。”
这便是所有的真相。
沈世听完後,非常平静,淡淡道:“都结束了,我们走吧。”
“好。我们回家。”
终於到了离去的时刻。他们挑了一个好天气,一大早就静悄悄离开了,没有惊动镇上的任何人。出了镇子,来到渡河边,过了这条渡河,就是通往外面世界的路了。天外一钩残月带三星,沈世忽然有些紧张,活了大半辈子,从没有离开过镇子,现在要出去,要看一个从没有看过的崭新的世界,他心中难免会有些惧意。
长华察觉出来,揽住他的肩安慰道:“不要怕,有我在。”
沈世盯著水面,好半天才低声道:“不是怕,只是担心不适应。”
“出去了有什麽不明白的,我都会教你。”
初升的红日照耀湖面,一尾小船缓缓飘来。
十年修得同船渡。
沈长华用了将近二十年的时间,才修的这与父亲同船的缘分。
过了渡河,又走十几里的山路。路过一座矮山,山中央有一座房子。房子年代久远,早已破旧不堪,孤零零地立在半山腰,凝望著不远处的鲤鱼镇。他们走到这里的时候,长华并没有说什麽,但是沈世却觉得,这里就是儿子年幼时住过的地方。
他停下脚步,站在房子跟前不动,默默地望著。过了会儿,他抬头问长华:“你当年在哪里去的?”
长华沈默了片刻,指著门口那棵枯萎的老梨树,说:“就在那儿。”
沈世走过去,慢慢蹲下来,用手抚摸著那片土地。
山林间静谧无声,偶有清风飒飒吹来。晨间的露水,黎明的红日,啼鸣的鸟儿,翠绿可人的树叶,绽开花骨朵的花。是这样一个新鲜的,充满生命力的世界。
沈世的心猛地像被根细线牵扯了下,忙收回手,说:“我们继续赶路。”
长华什麽都没说, 慢慢跟了过去。
旅途漫漫。
他们坐了水路乘船,又转乘火车,汽车。路上看到了许多从没有看过的风景,认识了许多从没见过的人。沈世不知道,原来楼房可以建的那麽高,原来晚上也可以那麽亮,亮的像白天一样。路上那麽多小铁盒子跑来跑去,长华告诉他,这就是轿车。
沈世第一次坐火车,完全不敢相信这长长的铁盒子竟能自己动,他怀著一种敬畏的心情小心翼翼踏上了火车,坐在椅坐上拘谨的不敢动。火车上人很多,开动之後,忙著打牌的,睡觉的,玩手机的,孩子的吵闹声,亲人离别的哭泣声。总之,很嘈杂。但一向喜欢清静的他,竟不觉得吵闹。这麽多鲜活的声音回荡在耳边,他觉得这才是生命。
有很多人将目光都转向了他们父子。
这两个年轻的漂亮的男人,穿著不符时代的长衫,年纪稍大一些的,漂亮的简直像从画中走出来,尤其眉间那颗朱砂痣,豔到妩媚。而身边那个年纪稍轻却看起来很稳重的年轻人,生的斯文儒雅,言谈举止温和有礼,活像是古时代的大家公子。
有人听见,他叫另外一个人为父亲。
这样一对漂亮的父子,总是吸引人注视的。沈世被看的有些不自在,便小声问长华“他们何故如此看我?”
长华笑笑:“等下车了,我们还是去换件衣裳吧。”
有年轻的姑娘红了脸,要过来搭讪。沈世尴尬的不知该如何是好,好容易被长华婉拒了,拉著他来到火车上的厕所小声抱怨:“这些女孩子是怎麽回事?如此露骨的向男人……搭、搭话……成何体统!”
长华也有些不高兴道:“嗯,下次出门就该把你脸蒙起来。”
沈世:“……”
长华看他脸红红的样子,又忍不住,拉他过来亲了一下。
下了火车,二人便直奔商场,买了这个时代的衣裳。两人皮囊都极佳,穿什麽衣服都好看,初到商场时还被人围观,以为是拍戏的明星。长华给两人挑了一款同色系的适合赶路的休闲装,又带他去超市买了许多吃的,沈世说他喜欢吃超市里买的那种软Q软Q的果冻。
本来这回家的路途可以当做一场小旅行,可两人回家心切,没多做留恋,隔日,再转了一班飞机,终於到了A市。
在这繁华的都市一角,有他们的家。
家在第二十楼,不大,两室一厅,装修成暖色调的,很温馨。有一扇大落地窗,窗边摆著一盆绿油油的君子兰。
麻雀虽小五脏俱全,家中现代化用品一应俱全。沈世完全不会用这些电器,第一次打开电视的时候还吓了一跳,幸好长华跟他解释清楚,不然那台刚买不久的新电视机就被他砸坏了。沈世看了几次电视後,对长华说,还是书好,有底蕴,他这种老古董接受不了电视这种东西。
不过对於家里其他电器他倒是上手的很快,没多久,他就能运用现代化厨房给儿子做饭了。虽然他做的很少,大多数的饭菜都是长华在做。
日出日落。
两个人平静又简单的生活著。
日子好像就不再前进了,就这麽停留在这里。
长华最近给他装修了个书房,把运来的古董器物都摆进去了,知道父亲喜欢看书,又去家不远处的图书馆给他办了张借书证,两人经常在图书馆一泡就是一下午。等到一钩新月照黄昏时,两人再手牵手心满意足的回家,路过菜市场,会买一些新鲜的菜,回来长华做晚餐,沈世会坐在电视前看一些新闻,如果心情好,也会去厨房帮忙打打下手。吃完了,收拾好家里,两人会去楼下的公园散散步,路过没人的转弯处,长华会牵沈世的手。
有一次,两人路过一间古色古香的茶馆时,长华说:“我们以後也开这样一间茶馆吧,父亲泡的一手好茶,到时候我们生意绝对不差。”
沈世笑道:“那得事先寻好地面,位置不好,到时候也会赔本。”
“有句话不是说,酒香不怕巷子深吗?”长华说,“到时候在茶馆里放一些书,做成阅读式的茶馆,父亲写得一手好字,也可收些学生来。”
沈世微笑:“那好啊,什麽时候开,咱们再计划计划。”
长华道:“从计划到完工,起码也得要六七个月吧,唔……”说著说著,也不知道想到了什麽,脸色变得不太好,没再继续说下去。
沈世垂下了眼帘,静静地握紧了长华的手。
晚上回来,沈世沐浴完毕,裹著浴袍从浴室出来,发现家客厅里没开灯。儿子一个人坐在落地窗前,望著天空不知道在想什麽。沈世走过去,从背後抱住他。长华回过头来,将他拉进怀里环著。
“想什麽?”沈世伸手,抚著他的脸。明月白光投进屋内,照耀在他的脸上,就像海市蜃楼,近在咫尺,又远在天涯,一时间昏晕莫辨。
长华脸颊蹭蹭他的手心,低声道:“没想什麽。你洗好了?”
“嗯。”
“好香。”凑在他颈间亲了一下。
沈世红了脸,微微推开他道:“没个正经。”
“怕什麽?又没人看见。这是我们自己的家。”长华将他又拽进怀里,吻著他的头发。他吻得很温柔,从头发一直吻到脖颈,最後又回到唇上,深深深的热吻。环住沈世腰间的手也越扼越紧,似是要将他勒进骨血里。吻了一会儿,沈世就承受不住,脸涨得通红,伸手将他推开,有些嗔怒道:“都做了这麽多次了,怎地还如此禽兽?快被你弄的呼吸不过来了。”
沈长华道:“父亲不就喜欢我这般禽兽麽?”手探进浴袍内,摸到对方胯下那根,笑了,“瞧,这麽快就硬了。”
沈世无言,不太好意思地别过脸,露出红红的耳根,煞是可爱。
两人已做过多次,在性事上向来默契,兼上沈世身子又天生的敏感,不到片刻,下面那欲根就被玩的充血肿胀,有股要射精的冲动。但长华偏生不令他如愿,用手掐住他的精关,不让他出精,一手搂著他,一边亲著他的嘴角哄道:“先别射,一会儿还有你受的,这麽快就泄了身子,等会儿你又嚷著不做了。”
这话可不是一点源头都没的。有好几次,两人做到一半沈世就受不住了,吵著闹著不做了丢下了长华不管。他体质荏弱,早年被祭祀掏空了身体,就算後来好了,底子也没了,长华心里也清楚,不怪他,可几次都被晾著也著实不好受。事後有买过一些补品给他调理,可也没什麽效果,仍然出精有些快。到最後两人都感无奈,只好在性事上有所节制。
沈世也知道自己理亏,犹豫半天道:“那,那你先放开我,我忍忍就是了。”
“真的听话?”手仍旧不松开。
“真的。”沈世脸红道。
长华想了想,虽不忍心看他难受,却也不想任他出精伤身,便去客厅橱柜里翻出前些天买给父亲的领带,抽出包装盒子上的丝绸带,走过来望著沈世意味不明的笑。沈世有些尴尬的抽抽嘴角:“你又想什麽歪点子?”
“你躺好。”长华解开他的浴袍,将他平放在地板上,欺身而上,轻轻咬住他的唇,手下迅速动作,将那根丝带缠上了他的欲根处,打了个漂亮的蝴蝶结。
沈世感觉到了,他一向对这些稀奇古怪的花样比较抗拒,这次却也没说什麽,只在他耳边呢喃道:“那你快些,时间久了我可受不住。”
长华点点头:“我会注意。”
沈世咬紧牙忍著,腿间的那根被绳子绕著涨得实在难受,身体又不断的被长华挑逗爱抚著,情欲与忍耐的煎熬重装,不到一会儿,身上便渗出了细密的汗珠。他肤色玉白,瘦而不露,骨肉均亭,再沾了些细汗,十分动人,惹人遐思。那张脸也让人有欲望,明明那般禁欲清冷,陷进情欲里时偏生又妩媚至极,隐忍的样子让人情难自制,只想往更深处蹂躏他,叫他哭泣。
沈长华有时候甚至会产生恶毒的恨意──一种无力的厌恶恨。一个人怎可以做到如此地步,控制的他身心全无,一点自己都不存在。明明这个人就在自己怀里,可仍然觉得不够,恨不得将他生吞裹腹,喝尽血肉,永生永世都囚在自己身体里,哪里都逃不得。
可又做不到,所以恨意就会出现。
沈长华轻轻叹息,低下头去,吻上了他的唇。沈世被他亲的颤栗,唇齿纠缠间感受到对方熟悉的气息,一种来自骨血的温度。身体深处渐渐升起了一股奇异的骚动感,痒痒的,酥麻的,空虚的,疯狂的想要抓住什麽。被抵开的两腿之间的畸形所在,也慢慢湿润开,在地板上洇开一小片水渍来。
当他情动的时候,就像一朵妖冶的扶桑花绽开了。他低声笑著,伸手勾住了长华的身子,头向後仰去,眉目间晕染开一层薄薄的红晕,轻轻喘息著。洁白的月光照在他的裸体上,那姿态是一种妖异的献祭。
长华被他逼人的妖色诱的几欲失控,忙住了手,定了定神。沈世却不满了,他身子正被挑到兴头上,身上无一处不渴望著被爱抚玩弄,便急不可耐地催促道:“你……你怎停下了?继续。”
长华喘息著说:“你乖乖躺下,我先帮你润滑一下,不然进去又得痛。”
沈世摇著头,修长笔直的两条腿在地板上难耐的扭动著:“不用……那处已出水了。不需润滑……你快些进来罢。”
这样盛情的邀请,长华又怎能推拒?
进去的过程很顺利,除了有一些小小的胀痛感,并无太多不适。毕竟做过多次了,沈世的那处早就被调教的习惯吞吐男人的阳物,会自己分泌爱液润滑。阳具被紧致的小穴包裹吞吐著,直进直出,抽插几个来回後,淫水便溢满了整个蜜穴,抽出时溅开来,好不淫靡浪荡。沈世也说不上来这种被插雌穴的感觉是什麽,他为这个地方羞耻了几十年,如今却觉得,这地方竟也能让他如此快活,享受鱼水之欢,尤其是被顶到深处的花心时,那种快活简直难以形容,只想大声尖叫。
长华顾忌他身体不好,动作放的很温柔,九浅一深,慢慢摩擦。起初是这样,但越往後做越觉得难以控制,父亲那处实在太过销魂,下面那张小嘴简直就跟自己会动似地,一直吮吸绞缠著他的阴茎,有好几次差点都被他吸射了,只好停顿下来,缓一缓,再继续插入。如此几个回合下来,他动作越来越粗暴,干的沈世眼若春水,浑身绵软,呻吟不断。
每个男人都喜欢在床笫间说一些情话,尤其是长华。他素日里行为端方斯文,到了床上却没个正样,总爱逼沈世说些不堪入耳的淫词浪语。若是沈世不肯遂他意,他就一直用龟头碾磨著他的酥心。那地方本身就敏感,平时被随便顶几下都会高潮,怎耐得住这样碾磨?沈世只好哭著听他的话,他问什麽,他就答什麽,词儿也是往那越淫乱的地方说越好。就比如现在,长华一边亲著他的嘴角,一边用手玩著他的乳头,下面那根巨大的肉棒深深的插在父亲的蜜洞中,龟头抵著凸起的穴心曼斯条理的碾磨著,一边问:“舒服麽?”
沈世自然舒服,扭动著身体发出含混的声音:“唔,舒服……”
“喜欢儿子这样干你吗?”
“喜欢……”
“喜欢怎样干?”长华动了动自己那根泡在淫水穴里的肉棒,问,“是喜欢这样?还是……”肉棒突然加速抽插,每一下都重重插入最深处,搅的软穴内淫水四溅,“还是这样?”
沈世惊呼,被插的身子不稳,连带著拴在阳具上的蝴蝶结都抖了几记。忙抱紧了他,眼角红红的不肯说那些话。长华便将方才的动作又做了一遍,道:“快告诉我,喜欢儿子怎样干你。”
沈世心里知道,这小子是又犯起浑来了,若不遂了他愿,估计今晚会很难熬。便挣扎著凑到他耳边,撒娇讨好似地说:“好相公,你怎样干我都喜欢。相公快疼疼我,让我泄了吧。”
长华被这一句“相公”挑逗的忍无可忍,一把将他翻过身来,就著肉棒还插在他穴里的姿势,从背後狠狠的操弄起来,动作几近暴烈。沈世一边轻笑一边与他纠缠在一起,叫著他相公,念著他的名字,与他抵死缠绵。直到二人都射了几次,筋疲力竭,这才停下。
四目相视。沈世伸手轻轻触摸他的脸,临摹著他五官的轮廓,婉转深情。沈长华低下头来,与他吻在了一起。
窗外的白月光,广袤的苍穹,水银倾洒了一身,仿佛时空静止。
愿年年今夜,月华如练,长是人千里。
到了冬至那天,长华与沈世二人回了一趟母亲去世的地方。几年没回来,这里依然山清水秀,与鲤鱼镇不同的是,这里虽然偏僻,却与外界相同,并不封闭。
几年未见的老仆人头发已经花白,提前到了风烛残年的时候,腰背佝偻,每日所做的事不过是打扫老宅与夫人的坟。
见到长华归来,又见身後的沈世,道:“夫人没有看错人,少爷做到了。”
三人去扫墓。
坟前一柱青烟。
长华给母亲烧了纸钱,给她磕了几个响头。父亲问他:“恨吗?”长华平平淡淡道:“不恨。没她就没我。”沈世没接话,过了会儿,也拿了檀香点著,给坟中女人曾经的未过门的妻祭拜。
南方深冬,萧条寒索,江水滚滚,几只孤鸟从天边飞过,天水一色。
人到最後,机关算尽,最终逃不过一捧黄土。
老仆人送他们离开。长华问他要不要跟他们一起走,出去了给他安排个家安度晚年,老仆说哪里都不去,就留在这儿替夫人守墓,等到哪天走不动了,就死在夫人坟边。长华也不勉强,向他告辞。老仆说:“少爷。”
长华驻足。
老仆道:“少爷不记得我了罢?”
长华摇摇头:“我记得你。”当年向母亲传达消息、帮母亲养鬼的男人,就是他。老仆人笑得有些苦涩:“我跟夫人这辈子,若说真造了什麽孽,也就是对不住少爷您。这孽,死後下了地狱,也必定会偿还,只是到了那天,还望少爷您将我跟她葬在一处。”
长华顿了顿,最後长叹一声:“如果那时我还活著。”
天高水远,风轻云淡。
老仆朝他们离去的背影,深深跪了下去。
回去之後,生活继续。
近来,邻居很喜欢来串门儿。这个邻居不是大人,而是个七八岁大的小姑娘,生的机灵可爱,一双大眼睛滴溜溜的,小嘴又甜,一口一个沈哥哥沈叔叔。沈世好像很喜欢她,每次她来都给她一堆零食。沈长华见了就笑著说:“父亲喜欢小孩啊?”
沈世逗著小姑娘,头也不抬:“小孩子谁不喜欢?”
长华说:“那我们也生一个。”
沈世脸唰一下就红了,手里递给小姑娘的棒棒糖也差点掉地上,忙抬头瞪他一眼低声骂:“还有小孩子在,你瞎胡说什麽!”
长华笑著走过去附在他耳边说:“晚上我们来试试,给你肚子里种个小娃娃。”
“你──”
“叔叔,哥哥在跟你说什麽悄悄话啊?灵灵也要听。”小女孩天真的仰起脸,看著他们。在她眼里,沈哥哥跟沈叔叔是她见过的最要好的人了,几乎无时不刻都在一起。
长华坏笑道:“哥哥在跟你沈叔叔说,让他给你生个小弟弟玩。”
“沈长华!”沈世怒了!
小女孩拍手高兴的说:“好哇好哇,沈叔叔快给灵灵生小宝宝!”
“……”
胡说八道的下场,就是晚上沈长华先生,睡地板了。
不过沈老爷还是疼自家男人的,下半夜就忍不住,把他叫上床了,虽然脸色很不好, 摆著架子教训儿子“日後再在小孩子面前胡说八道,就一辈子都睡地板。”
长华弯著眼睛,眼神温柔的成了溺人深海。
沈世问:“你听见了没?”
“嗯,听见了,以後不胡说八道。”凑过去亲了一口。
沈世气消了点儿,往他怀里凑了凑,小声咕哝:“睡吧。”
过了会儿,他听见头顶上没什麽动静了,睁开眼轻声问:“睡了吗?”
“还没。”
“嗯,我也睡不著了,说会儿话吧。”
“嗯,想聊什麽?”
“你想不想要孩子啊?”
长华闻言笑了:“怎麽,你要给我生?”
沈世瞪他一眼:“刚才说过的话这麽快就忘了?又想睡地板?”
“好吧,我错了,别气。”长华伸手搂住他的腰,在他额上亲了一口,过了片刻,才说:“孩子都可爱,谁都喜欢。不过我这辈子就算了,早没有这种缘分了。”
他这话说的平平淡淡,无悲无喜,沈世心里却很不好受,伸手抚著他的脸,轻声说:“来世,不要再遇见我了。”
长华点点头:“嗯,一次就够了。”
“奈何桥上也莫要等我。”
“好。不等。”
“说好了。”
“嗯,说好了。”
过了几天,两人结伴去寺里烧香。长华进不了寺庙,沈世一人进去,在佛祖前长跪不起,也不知许的什麽愿。出来时,就见长华怀中抱著一只红包裹,一脸的囧然。
沈世好奇地问:“这是什麽?”
长华脸色不太好:“人。”
“……”
“刚有个妇女说去卫生间,麻烦我抱一下孩子,就没回来了。”
“……”
沈世说:“这是……不要他了吗?”
长华点头:“估计是这样。要麽把孩子交给派出所吧。”
沈世凑过身去:“先让我看看。”
长华将小孩子放进他怀里。
手指小心翼翼拨开红布绸包,小婴儿的脸露了出来,应当是个小男孩,眉眼软软的。看见沈世就露出无邪的笑脸,并伸出白胖胖的小手去摸沈世的脸。沈世愣了一下,抬头问:“怎麽办?”
长华思考了一下:“送去警察局吧。”
“可、可是……他好可爱。”沈世控制不住内心的欢喜,逗弄著宝宝的小手。
长华在旁边看了会儿,突然柔声问:“你喜欢他吗?”
沈世不吭声。
长华道:“既然他被抛弃了,再交给派出所也一样,父母不疼他,就算找到了,以後也没好日子。”
“你的意思是?”
“带回家养著吧,也许这是天意。”
家里就这麽多了第三口人。
两个大男人都没有照顾婴儿的经验,一时间忙的晕头转向,不知道该从何照顾起,长华平时聪明的很,可面对这种小生物,就算翻了再多书还是一样手忙脚乱,沈世就更不用提了。最後还是邻居家的大姐听到宝宝哭声跑来询问,这才学会了照顾孩子。
宝宝很乖,不爱哭,吃饱了就睡觉,醒来了就一个人躺在摇篮里玩耍,如果你逗他,他就会发出天真无邪的笑声来,叫人一听就心生欢喜。
沈世给他起了名字,叫沈平安。长华给他起了个小名儿,叫阿宝。
因为有了宝宝,两人不得不把外出游玩的计划搁浅了,一心一意地照顾著孩子。两个笨手笨脚的大男人没事就宅在家里商量著宝宝的未来。沈世说希望宝宝以後能学画,做个画家。长华说希望他以後能做个大商人。两人意见不合,还吵了好几次,吵到最後两人都笑了起来。
反正,只要孩子平安快乐,那就是他们的心愿。
一天,宝宝饿了,沈世拿著奶瓶去给他喂奶,喂到一半发现宝宝尿湿了,便叫长华去给他拿个尿不湿过来换。叫了好半天,也没见人过来。沈世心中有些纳罕,便放下奶瓶去客厅找。
客厅里没人。
洗手间里却传来隐隐水声。
沈世站在客厅里,一动不动。过了好久,长华从卫生间走出来了,脸色雪白雪白。他见到沈世,微微愣了一下,很快就恢复镇定,像没事人一般走过来,问:“怎麽了?”
沈世低著头,轻声说:“没事,阿宝尿床了,想问你尿不湿在哪里。”
“哦,在卧室的那个柜子上放著。我去给他换。”
“嗯,好的。我去洗个手,手都被那小子弄脏了。”往卫生间走去。
长华咬著唇,似乎有什麽话要说,但最後还是没说出口。
卫生间里,弥漫著浓郁的血腥气。
沈世伸手,慢慢掩住了脸。
晚上好容易哄宝宝睡著了,沈世洗完澡出来,就看见长华蹲在茶几前埋头写著什麽。他走过去问:“写什麽?”
“哦。”长华放下笔说,“给你写一些家里需要注意的东西。”
“嗯?”
沈世将本子拿起来一瞧,上面都是一些维修电话,水电费交费的地址,物业电话,生活须知,宝宝照顾事项……等等等等,诸多事项仔仔细细写了好几页,密密麻麻。
沈世看完了,就把本子合上,难能温和地说:“都记在脑子里了,你就不要操这麽多心了。”
长华笑笑:“我是怕你粗心。现在比不得在镇子时,没下人照顾著起居。找保姆也不放心,毕竟跟镇子里的长工不同,要是哪天对方突然就辞职不干了,你可怎麽办?”
“瞎操心。我又不是小孩子,还能把自己饿死?”
“好吧好吧,不喜欢我就不写了。”站起来揽住对方的肩,往卧室走去,“不早了,睡吧。”
两人并排躺在床上,谁都睡不著。窗外的月光笼罩进来,长华的脸呈现出隐隐透明色,仿佛就要乘著月光归去。
沈世问:“还有多久?”
长华沈默。
沈世说:“你说吧,我能接受。”
沈长华翻了个身,侧过去将他搂进怀里,声音压得不能再低:“日子不多了。”
“不多是多久?十天?二十天?一个月?”
“七天。”
沈世静默。
过了会儿,他说:“嗯,七天,好,七天也不短。没事的,我不难过。”他说,“我不难过。我早就准备好了。”话说到这,语声几乎哽咽,“对不起,对不起。若不是我……对不起。”
当日在花园里,沈寄流那一剑,绞碎了沈世的心脏,是长华再次剜心,喂他饮下心头血,才将他从鬼门关拉了回来。但是相对的,沈长华付出的代价巨大惨烈──原本尚可活三年,最後心脏被剜出来,连三年的时间都失去了。
煞的死穴就是前世的死穴。
沈长华失去了心脏,本该在那晚就当场死去,若不是他执念太深,如今早已化为灰烬。
两人自出来後,心里就明白迟早有这麽一天。但是没想到,会来的这样快。
长华捧起他的脸,吻去他的眼泪,在他耳边温柔地说:“沈世,我爱你。你是我的生命,我爱你。我爱你。”
重复了一千遍一万遍的我爱你,是不是可以让时间稍微走慢一些?
第二天,沈长华开始呕血,血色浓稠墨黑。阿宝被吓哭了,沈世就说:“把宝宝送人吧。我不想养了。”
“怎麽了?”长华一边擦著血迹一边问。
沈世淡淡的说:“我照顾不好他的。”
沈长华低头看看宝宝,想了一下,说:“还是养著吧。”
“不养。”
“我让你养著。”声调已然拔高。沈世却依然固执:“我说了,不养。”
“沈世!!”长华突然拍桌站起来,用一种从未有过的怒色气急败坏地指著他,“你什麽时候才能听我一次?你不养他,我走了,谁给你送终?你膝下无子,到时候老死在床上,连个收尸的人都没有,你让我如何走的安心!”
“那不重要。”沈世也吼了出来,“你都要走了,还管我做什麽?我只有一个儿子,我儿子就是你。你自己不能尽孝道还指望著别人替你尽孝吗!”
长华气的浑身发抖,眼睛通红通红,喃喃道:“你别以为我什麽都不知道。你是铁了心要跟我一起走了,是不是?是不是!”
沈世低头不做声。
长华跌坐在地上,把脸深深埋进腿间,低声哭泣起来。这个年轻的男人,自出生起,就没掉过一颗眼泪,纵然是年幼时被亲生母亲亲手杀死,也不曾掉过一颗泪,如今竟为了沈世,落下了第一颗眼泪。
不过是绝望。
他做了那麽多,牺牲了那麽多,哪怕自己永不超生,也不曾後悔,他要的不过是沈世能够活下来,这是他几十年唯一的目的。他不想丢下沈世,随著日子越发临近,他心中的恐惧就愈发强烈。他不想离开,不想把他一个人丢在这冰冷的世间,没有人照顾他,没人再跟他说话,没有人知他冷暖,没有人。也曾动过念头,自己走的那天就带沈世一起走,可终究还是忍不下心来。
在北京旅游的时候,沈世站在阳光下让沈长华拍照留念,笑的很灿烂。那时候长华就觉得,他喜欢这样的宝贝,他喜欢他站在阳光下笑的灿烂的样子。
可如今,一切都要消失了。
他就要走了。
沈世不想活下去,他想跟自己一起走。
长华说:“你不能跟我一起走。我这辈子做了这麽多的孽,杀了这麽多人,魂灵不归地府,死後不知道会去哪里。若是魂飞魄散,你跟著我去了,又找不到我,你可怎麽办?你又让我如何放心?我这辈子说不苦,其实也苦。这苦我尝一遍就够了,不想再尝第二遍。你就不能为我著想一下吗?”
沈世呆坐在椅子上,不吭声。
“答应我,活下去。”
“答应我!”
“答应我!”
“答应我!沈世!答应我!否则我不得好死,真正永不超生!”
沈世如遭雷殛,猛地瞪大眼睛,厉声嘶吼:“你闭嘴!!”
“你答应我!”
“答应我!”又是一口墨色鲜血呕了一地。
沈世脸色煞白,沈默著,沈默著,直到长华都快绝望时,才等到他一句“我,我答应你……我沈世答应你!我不跟你去!我答应你。”最後一句,已泣不成声。
认了命。认了命!
第三天,宝宝托付给邻居家大姐,两人出去约了会,吃了烛光晚餐,看了一场电影。电影名字叫《铁达尼》号,悠扬的苏格兰风笛声中,男主角为了保护女主角,最後沈入了冰冷的海底。女主角为了他们之间的承诺,坚强的活了下来。长华不知何时凑到沈世耳边,低声问:“你也会像她那样伟大的,对吗?”
沈世攥紧了衣角。
第四天早晨,沈世起床做早餐,给宝宝换尿不湿。等一切都忙完了,却发现长华还躺在床上没起来。
他走过去。
长华对他笑著说:“对不起,我好像,不能走路了。”
沈世掀开被子,看见了那双曾经有力的漂亮的双腿,已经成了一具骷髅。
第五天,长华已经昏迷不醒,身上大多地方都已骨化。身上散发出一种浓郁的恶臭味,宝宝被熏的一直吐奶,沈世没办法,只好将他送到邻居家寄养几天。他自己寸步不离守在长华身边,给他擦身,替他洗脸,梳头发,在他耳边絮絮叨叨说著话。
第六天,沈长华依旧昏迷不醒,白骨也溃烂,骨头缝里流出许多黑红色的脓液,弄了一床。沈世不嫌脏地给他耐心擦洗,他要让自己的男人干干净净的上路。
第七天,沈长华突然醒了,对沈世说:“我还没带你去过大海。”
沈世摸著他的头发,温柔地摇摇头:“你就是我的大海。”
我是你的朱砂痣,你的心头血。
你是我的大海。
长华笑了,眼睛有些疲惫的瞌上,过了会儿又睁开,说:“平安呢?我想看看他。”
沈世亲著他的脸:“平安身体不舒服,我送他去邻居家住几天。”
“是被我吓到了吧?”
“有点儿。”
“那就不见了。”
“嗯。”
“我要走了。”
沈世紧紧紧紧地握住他的手。
“奈何桥上我就不等你了。”
“好。”
长华望著他,那双漂亮的眼睛里焕发出一种熟悉的热烈光芒来。他说:“沈世,我爱你。我这辈子不後悔。”
“我知道。我知道。”
“沈世……我爱你。”
“我知道。”
“我爱你。”
“我知道。”
“沈世……我……”眼里的火光渐渐虚弱,直到熄灭,终於还是没有说完那三个字。
清风吹来,拂动窗帘。
一句“我也爱你,我爱你。”轻轻飘散在风中,情深说话未曾讲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