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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9章 从未说爱(骆世安)

逆来顺受 苏二两 1827 2026-04-21 08:12:23

除了巧克力,我对于俄罗斯的一切都不抱好感,包括那里的人。

十二岁留下的阴影,到十六岁便不再入梦。但身体却记住了那份抵触,过近的体温、陌生的气味、不经意的触碰,甚至温热的呼吸,都会让我下意识地后退。

这倒也成了习惯。

远离那些男人和女人,对我来说并非难事。

只是这世上总有些人你不得不面对,淡漠的父亲、刻薄的继母、各怀心思的亲戚,还有那个眼高手低,愚蠢的贺文山。

第一次见他儿子时,那孩子约莫七八岁,眉眼间依稀有贺文山的模样,白白净净,看着文弱。我没多留意。

后来偶尔在巷口碰见,他在那头被人推搡,我在这头抽烟。半大孩子的打闹,我向来懒得理会。

直到有一天,我看见那孩子伸手去够窗台上的砖块。

贺文山还欠着我一笔工钱没结,这一砖头下去,我那点钱多半就得变成医药费赔出去。

我起身过去,把那几个小崽子撵走了。转身要走时,听见他在身后喊了一声“哥”。

这年头,嘴上喊“哥”的人太多,我早已无感。可回头时,却撞见一双眼睛,里面晃着晚霞的光,还有毫不掩饰的崇拜。

我还不至于需要一个孩子的仰望,但那一句轻软的“哥”,落在傍晚的风里,确实让人心头微微一动。

口袋里正好有块巧克力,便随手抛给他。临走前又看了他一眼,心想:这样的孩子,跟着贺文山,可惜了。

之后几年,我又见过他几次,那时已知他叫贺思翰,名字有些书卷气。

不曾上前招呼,只是远远望一眼。孩子长得快,身姿渐渐挺拔,走在人群里,已能看出几分出众。

后来给他送过一篮巧克力,许是被他那几声“哥”叫得舒心,再见贺文山时,我甚至给了他几分好脸色。

二十九岁那年,我带着收购案坐稳了安捷物流副总的位置,等到局面全然握在手中,已是四个月后。

这才想起贺文山已经入狱。债不会消失,讨债的人更不会少。

当我站在贺思翰面前时,十七岁的少年依然喊着我“哥”,眼里有警惕,有不解,但并没有太多怨恨。

有时候我也问自己:为何要管这闲事?那几面之缘,几声“哥”,就值得我担下这数百万的利息?

没有答案。或许人在年轻时,总会有几次不计代价的冲动。

临走时,他替我拍掉了手背上的蚊子。指尖相触的瞬间,我几乎本能地绷紧,那种温软的触感,向来让我不适。

他举着手给我看蚊子的痕迹,神情有些无措。午后的阳光落在他脸上,明亮却不刺眼。远处的树,近处的水,连同眼前的少年,都显得干净。

我等着惯常的厌烦涌上来。

但它始终没有来。

这件事后来便被搁下了,一放就是五年。直到我彻底执掌安捷,听财务汇报时,才被告知:这些年代付的利息,已超过了本金。

“骆总,不如把本金还清吧,不过二百多万。”经理提议道。

我接过助理递上的文件夹,里面是贺思翰这些年的近况。

翻到“情感状况”一栏,是空的。

“据调查,他没有恋爱经历。”助理轻声补充,“大学时便对追求者坦言身负债务,后来也就无人再接近他了。”

八百万的债务,足以让大多数真情却步。

我得承认,那一刻我心里并无同情,反而掠过一丝极淡的,近乎漠然的平静。我至今独身,他凭什么就能轻易脱身,奔赴新的人生?

债务继续保留,利息照常支付,我的钱总得有人去花。

再见他,是在我四十岁生日前半年。

酒店台阶上,我们擦肩而过,我下意识叫住了他。

他转身时,眼里有一瞬的怔忪,接着泛起微光。

这细微的变化,竟让我心情稍霁。

我走下台阶,站到他身旁,香水的味道却先一步飘来,来自他身侧的女性。

我自然向后退了一步。

随即听到了他平稳得体的嗓音:“骆总。”

骆总。

眼前人身姿修长,西装妥帖,早已不是当年溪边的少年。

谈不上失望,只是忽然觉得有些索然。他扶着女子的手,姿态熟稔。

我略略算了算,贺文山也快出狱了,等他出狱,便可享受儿孙满堂的美满了。

看来有些账,该清了。

“贺秘书,”我隔着台阶看他,“晚上有个局,一起来吧。”

是什么时候对贺思翰起的心思呢?我给他的答案是他故意将酒倒在我的腿上的时候。

但这个答案似乎并不准确。

那日酒局之后,我其实觉得自己有些无趣。贺文山那点旧账,如今想来早已隔了辈分似的久远,连他这个人我都快记不得了,哪里还谈得上什么怨恨?至于父债子偿那一套,更不是体面人该有的做派。

可我依然没有放开贺思翰。

时常约他来酒局,看他穿着妥帖的西装坐在席间,眼里偶尔闪过隐忍或疲惫,却始终维持着周全的仪态。酒过三巡时,他眼底会浮起一层薄薄的水光,眼角与颊边漫上浅淡的绯红,像晚霞无意间落在雪上。

我便静静看着,竟也觉得有滋味,这也成了我平淡日子里一点鲜活的趣味。

那段时间我的身体也总在萌动,原始的需求越来越频密,直到我在最后一刻迸发时,脑子中都是贺思翰的身影,我才惊觉,有些东西,已经脱缰。

四十年来,我最失分寸的事,便是强吻了他。也是那时,终于听见他哽咽着又喊了一声“哥”。

理智在谴责,身体却再度贴近,我甚至为自己找到了理由:欠我的,总该偿还。

但偶尔,为数不多的良心也会造访。毕竟是自己看着长大的男孩,才二十几岁,还没谈过恋爱,就被自己糟践了似乎不妥。

所以当我问他“贺思翰,想清楚,要傍就傍一辈子”时,年届四十的我,竟有片刻不敢呼吸。

所幸,他给了我回答:“只要你一直有钱,我就一直傍着。”

钱,我从不缺,我缺的,是一个能让我心甘情愿交出所有的人。

很多年后,我笑着问他:“我要有多少钱,你才肯一直傍着?”

已在商圈颇有威名的贺总倾身吻来,气息温暖:“够买巧克力就好。”

作者感言

苏二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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