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吃完饭,等天气稍凉快些,郑隽明跟郑楠他们去地里,郑榆和婶子在家搓玉米粒。
满院子的玉米,郑榆搬个小板凳坐在里面,几乎快看不到人。
“你们在城里呆久了,干不来这种粗活了吧。”婶子笑着拣了几个嫩点的丢给他,“这个好弄,小榆你弄这个。”
搓玉米粒,要先用改锥撬开几溜,再用手把玉米粒全搓下来。玉米粒硬,弄得久了,手掌心磨得通红。
奶奶从屋里蹒跚出来,拿着一副毛线手套,“小榆,戴上手套。”
“奶奶,我也要!”旁边六岁的小孙子坐在那有一搭没一搭地搓着,蹦起来把手套夺走,振振有词:“我手也可疼啦。”
“妈,小孩手嫩,小榆大孩子了,哎呀,没那么娇气。”婶婶把老太太劝回到屋里,“您赶紧歇着吧。
奶奶回屋:“小榆我再给你找一双。”
郑榆头都没抬,时不时用手背抹一下眼前的汗,埋头搓玉米粒。
这太阳虽然没中午那么毒,但玉米地里温度高,闷热不透风,也不知道哥怎么样了。
“小榆,你们当时是为啥搬出去住?”婶子一边干活一边和他闲聊。
郑榆低头拨弄拨弄地上的玉米,过了一会儿才说:“哥要上班,搬出去住方便。”
“是么,跟着你哥可享福了吧。”婶子揶揄:“你哥挣的钱就你俩人花,比在家里强多了吧,要不说学习好的人精明......”
“婶子。”郑榆打断她,两眼弯弯笑得人畜无害,“有水么?我渴了。”
屋里老太太喊:“有水,给你晾着呢,赶紧进来喝。”
“好嘞奶奶。”郑榆站起身,三两步跨出去,到屋里喝水去了。
奶奶给他扇扇子,“多喝点儿,看看热的,在屋里歇会儿。”
郑榆咕嘟咕嘟喝水,老太太瞧一眼外头,小声跟他说:“别搭理你婶子,她就是爱看别人家热闹。”
“她跟你说什么你就当耳旁风,别往心里去。”老太太跟小孩儿似的,跟郑榆说悄悄话,郑榆笑:“我知道。”
“哎也不知道隽明热不热。”奶奶望一望天,“对了。”
她下炕进去厨房,树皮一样的手抓着个大的塑料瓶出来,“嘿,晾凉了,小榆圈儿,你拿给你哥哥喝去。”
郑榆正好想见哥,拿着水瓶就往外蹿,奶奶在后面:“哎呦,慢点儿。”
“干这么一会儿,就想着往外跑。”婶子把玉米扔得啪啪响,奶奶叹气:“你少说两句话吧,孩子们在这干活,就已经够够好的了。”
“那自己爷爷奶奶的活儿,孙子不该干么。”
“哎哟,快别说话了,吵得慌。”老太太捂着耳朵小碎步挪到屋里去。
......
跑在田地与田地之间的小路上,两边是无边际的土地,前方蜿蜒着的黄土路可以去到村里任何一个地方。
在村子里,有土地就有路。郑榆一路跑,一瞬间感觉自己回到小时候,放学追野兔子的时光,真是快活快活。
他到的时候,一眼没看到哥,玉米地就是个巨大的迷宫。
幼崽时期最喜欢的游戏就是钻到迷宫里找哥哥,想象自己就像故事书里的骑士,义无反顾地冲进恶魔的迷阵,拯救被困在阵中心的公主殿下,不,是他的哥哥殿下。
他猫着腰钻进去,朝有声音的地方走。
要不说兄弟俩心有灵犀,心前的那根绳儿把两人往一块儿引。他莫名地就往那儿走,就觉得肯定能碰到哥,当真看到了。
哥专心干活,没注意到他,他起了玩心,悄声拨开叶子,潜伏移动。
“你表哥呢?”
“他去那边了。”郑楠的声音遥遥传来,刚好能听到个差不厘儿,“爸,我觉得表哥挺好的。”
“嗐,文化人不都这样。”郑世豪的声音模糊,“表面功夫做得可好了,你就说,在你大伯父最困难的时候,他能想到带着小的分出去住,这能是什么好料……”
郑榆听见了,哥肯定也听见了。他立刻去看哥的表情,哥的侧脸隐在层叠的青黄长叶中,脸上是一贯的平淡,不喜不悲。
可他越是这样平静,郑榆才越是难受。
“你大伯父供他上学,上着上着把心都读黑了,你看见今天在饭桌上,我一说让他和他弟弟干活,脸一下子就冷了。”郑世豪冷哼一声,“你可不能跟他学,这人太冷血......”
“谁冷血?”郑榆拨开叶子,随手掰了俩玉米往郑世豪身上扔,冷声道:“我哥要是冷血,就该掀了你家饭桌当场就走,还在这儿这么热的天给你干活?”
“你一口一个我爷爷奶奶的地,我就问你,这些棒子卖了,那钱你往自己兜里装么?”
郑榆勾着嘴角嘲讽地笑,“你要说你一分不拿,都给爷爷奶奶,那我们给老人干活,是应该的,可要是给你干,那不好意思了。”
他特别没个正形地哎呀一声,“蛇可不会给你掰棒子。”
“毕竟冷血的蛇只会爬到你身上……”郑榆折断一根玉米杆,拿在手上慢悠悠靠近他,“喝你的血、吃你的肉,咬你的大光头。”
玉米杆敲在郑世豪的光头上,啪的一声响。
一边拉架的郑楠:……
怕郑榆吃亏打算拉架的郑隽明:……
被小兔崽子敲了头的郑世豪:……
郑世豪被他戏弄,又被说中了心里的算计,恼羞成怒,指着他骂道:“小时候你到这儿吃饭,哪回不是给你们做一大桌,现在大了,还敢打自个儿亲叔叔了,你看看你这个嘴脸,和你哥一个德行,都是没良心的白眼狼,你哥就是狗娘养的狗崽子......”
“郑世豪!你怎么骂我都行,你不许说我哥不许说我妈!”郑榆红着眼扑上去,和他打作一团。
“欸——”郑楠拉住爸,郑隽明拉住弟,但都怪郑榆力气太大,拉也拉不住,郑世豪结结实实挨了好几拳,打得鼻青脸肿,两人才被拉开。
郑榆没打够,一身的牛力气往外冲,“哥你别拉我,我咬死这个臭鸭蛋。”
“好了。”郑隽明揽着他的腰把他往外拖,“我们回家了。”
“气死我了。”
“我看他更生气。”郑隽明心情不错,嘴角上扬,“他最讨厌别人说他光头了。”
“为什么郑家只有他是光头?不是什么遗传……”说着郑榆抓着自己的头发一脸惊恐,“哥不会咱俩以后也光头吧!”
“没准儿。”郑隽明搭着他的肩,两人顺着小路往前走。
“啊——”
“逗你的。”郑隽明笑,“他那不是遗传,是他自己有病。”
“什么病?”
“不知道。”郑隽明一本正经地说:“可能因为是蛇精变的吧。”
“哎哟。”郑榆勾着哥的腰,走路没骨头似的,“哥你笑话我,刚谁让他老冷血冷血的,冷血那可不就是蛇么。”
“他们真有意思,天天就会说你心冷、冷血这冷那冷的,照他们说的,哥你夏天都不用吹电扇了,就站那制冷呗。”
郑隽明笑了会儿,突然问:“蛇喜欢吃鸭蛋么?”
“又笑话我!你不觉得他真的很像鸭蛋么?”郑榆想了想,嘿嘿笑,“哥,我想吃白洋淀烤鸭蛋了。”
……
兄弟俩一边贫嘴一边走,炎热和疲惫都消解了大半。
路过一片青芦苇,郑榆让郑隽明坐石头上等他一会儿,然后就像撒欢儿的兔子一样钻到芦苇丛里没影儿了。
郑隽明静静坐着,看芦苇尖轻晃,傍晚余晖,少年笑着朝他跑过来,手中一蓬青青芦苇,是他摘下来的一片浪。
“哥!”郑榆跑过来,蹲在郑隽明身前,喘了两口气,眼睛里漾满了晶亮的星子,“你还记得,小时候咱家有一本旧的外国故事书,就光剩下半本那个,里面有个公主被抓走的故事么?”
郑隽明眼睛笑,“记得,骑土。”
“哎哟。”郑榆不好意思了,“哥,那个不用记得。”
外面下着雪,三岁的小崽儿坐在炕上装用功,举着书一本正经地搞学问。
“马……马……”马了半天,实在认不得,求助哥,“这个念什么呀?”
郑隽明看一眼:“骑。”
“噢。”小崽儿重新自信朗读,“骑土——”
嗯?郑隽明觉得奇怪,再看一眼,骑士光荣地变成了骑土,感觉下一秒就要在地头挥舞锄头,高呼:俺发誓,俺将毕生忠于小麦,誓死对抗蚱蜢!
“骑土……在……啊大……的米口口里……”
骑士在巨大的迷宫里找寻被恶魔抓走的公主。
恶魔在迷宫中布下了恐怖的迷阵,只有打破迷阵才能救出公主。
骑士找了七十七个日夜,又饿又累,这时他发现了一只受伤的兔子。兔子说:“求求您,不要吃了我,我可以给您一个问题的答案。”
“什么问题都可以吗?”
“是的。”
“我想知道如何找到公主。”
“骑士大人。”兔子送给骑士一束芦苇,“请您跟随它,它会带您找到公主。”
骑士拿着芦苇走啊走,但依旧一无所获,他觉得自己一定被那只可恶的兔子骗了。
但他从没有一秒放弃过寻找,因为他是公主的骑士,他将毕生忠于公主,至死不渝。
在进入迷宫的第七千七百七十七个日夜之时,他已经瘦得只有一把骨头,只剩下一口气。
而外面早已经换了新的王朝,册封了新的公主,没有人还记得那位美丽的被恶魔掳去的公主。
但骑士记得。在他濒死之际,他依旧朝着前方,手向前,胸前是那束早已枯萎的芦苇。
他已经爬不动,不甘地睁着眼睛。就在这时,一阵风吹来,把芦苇吹散,干枯的芦苇碎屑随着风向前飞舞。
骑士睁大眼睛,拼尽最后的力气向前爬去,手指露出白骨,膝盖流出鲜血,他的血肉汇成一条道路,他向前爬啊爬啊,早已没有了骑士的荣光,却有着最纯洁的骑士之心。
终于,在芦苇飞舞的尽头,他看到了沉睡着的公主。公主躺在曦光中,一如二十年前的模样。
“故事最后说,芦苇代表着纯洁无私的爱。骑士拥有纯洁无私的心,所以才能找到公主。”
“哥,当年舒云姨夜里肚子疼得直抽抽,是你夜里跑十几里地去卫生所拿的药。”
“郑知郑棋刚出生的时候,咱爸一个电话,你就带着我去城里给他们看孩子。”
“那时候你也才十六岁,看三个弟弟妹妹,在那小破出租屋里一人做六个人的饭,热出一身的痱子,晚上大家都睡了,你还要在外面打着手电看书,被蚊子趴一身,我都知道。”
“人多床少,我睡在桌子上,你睡在地上。老鼠一个劲儿地叫,外面还有火车不停地过,他们睡在床上感受不到,可是你在地上,震得就像躺在火车轨上。”
“你那些天没睡过一个好觉,我也知道。”
郑榆跪在地上,抽出几根芦苇拧成一个冠,双手捧着给哥戴上,“这样显得更像公主呢。”
郑隽明皮笑肉不笑地双手捧了下脸配合他。郑榆哈哈笑。
“哥。”
“这些事儿,就算他们都装不记得,我也全记着,就像人们都不记得公主了,只有骑士记得一样。”
郑榆神色认真,“也只有我知道你是什么样的人,全世界只有我知道。”
他跪下来,把芦苇束举给哥。即将落入地平线的太阳燃烧出最后的光辉,少年的脸上脏兮兮,可手臂、脖子、后背被照得透亮,真像给他披上了一件金闪闪的骑士披风。
“哥。”他笑得露出牙齿,眼睛如同弧月,“不管什么光头怪物啊,什么多嘴老太太啊,把你抓走,你都别怕。”
他伸手去捂郑隽明的耳朵,“你就安安心心在迷宫里边睡觉,管他是几千几百天,我跟着芦苇准能找着你,我就是你骑士。”
郑隽明被他捂着耳朵,他手边的芦苇在他脸上拂啊拂,挠啊挠,有点痒痒。他郑隽明算哪门子公主,可是,面前的人竟向他双手奉上了一颗芦苇心,无条件信任与追随。
在暗无天日的迷宫里,大郑了无生气地坐在里面,看天看地看蚂蚁,墙又厚又高,让人无法呼吸。
他等啊等,终于有一天,无数的光点点在手上缠绕出一根细细的红线,向外蔓延蔓延……
一道生机勃勃的清脆声音从墙后传来:“芦苇,我说你能不能飞快点儿!本骑土大人,还要去拯救我的哥哥殿下!”
——
两人走到汽车站天已经黑透了,紧赶慢赶坐上了最后一班车。
兄弟俩坐在最后一排,车在土道上颠啊颠,他们也晃啊晃。都累坏了,靠着肩抵着头昏昏欲睡。
车行驶到油漆路上,一盏一盏的路灯从眼前驶过,像一颗颗环绕着车的白月亮。
郑榆睁开眼睛,倚着哥的肩膀轻声唱:“蓝色街灯徐徐引退,能否推开你我的眼泪……”
郑隽明手里的芦苇被照得明明暗暗,在灰暗中闪烁着。
“哥,我饿了。”郑榆不唱了,肚子叫得动静儿忒大。
“要不你咬我一口。”郑隽明逗他,微微偏过头,郑榆的脸蛋肉就挤在他肩上,两个人的脸近在咫尺。
郑榆真的张开嘴咬了一口,本来是想咬咬空气,没想到哥突然转头,咬在了哥的嘴角上。
他愣住,哥也没有动,两个人还是那么近那么近,近到哥的呼吸打在他脸上弄得他很痒。
干了一天活儿,兄弟俩谁也算不上体面,都灰头土脸的,郑隽明眉毛上还有戴头上掉下来的芦苇穗穗,外面的白月亮还绕着他们转啊转……
郑榆小声地喊,“哥。”
郑隽明嗯了声。
“我还是饿,我能再咬你一口吗?”郑榆声儿都抖。
哥没说话,也没动,郑榆轻轻地、轻轻地,亲了一下哥的嘴唇。
“你这是咬吗?”郑隽明问。
“我……”郑榆跟个傻瓜一样,说话磕磕巴巴,“我舍不得……咬……”
哥说:“那你饿着吧。”
说着就要转过头去,郑榆心里着急,凑上去轻轻咬了一口,然后连忙观察哥的表情,哥没表情,他又掩耳盗铃地说:“哎呀还是好饿啊。”
哥说:“嗯。”
郑榆这次大胆了点儿,咬了一口之后,用舌头轻轻舔哥的嘴唇,慢慢地,小心地舔开一道缝隙,舌尖小心翼翼探进去,碰到了哥的舌头,他一激灵,赶紧退出去。
可,软软的触感却迎了上来,他不想退了,紧闭上眼,誓死如归地去纠缠哥的舌头,有很细微的水声,很快被淹没在汽车行驶的响声中。
哥垂眼看着长大了的小崽儿,小口嘬蜜一样地吮吸他的舌头,不动声色地向后退了退,郑榆立刻像被诱惑了的小狗一样黏上来。
越亲越整个人都贴到哥的身上去了。
“哥。”郑榆有点晕头转向,他一边亲一边含混地问,“我们这是在亲嘴儿么?”
郑隽明舌尖轻轻勾了下弟弟舌头,“我们是在安慰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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歌词出自《蓝色街灯》-黎明
好长长长一章
ps大家注意骑士和骑土的区别hhh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