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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迟府等杳生时,我早已把拿到的发丝喂给了用我心头血饲养好的情蛊虫。
这米粒大小的蛊虫无色无味,连身为神医的杳生都没有察觉到。
我来这里最重要的目的,当然是给迟阚下情蛊了。
为什么要这么做?
因为我对他一见钟情。
难以想象,我这种人会对陌生人一见钟情。
我太了解自己了,太了解自己有多冷漠。
可是见到他的第一眼,他的一举一动,他的眉眼样貌,都恰恰那么顺我的眼。
他像是......顺着我的心意而生的一样。
他以前从未见过我,这也仅仅是我第二次见他。
可我愿意为了得到他不择手段,所以迟阚今日一定会对我“一见钟情”
可他那种高高在上,漠视一切的眼神我太了解了,因为我跟他是同一种人。
只不过我会逢场作戏,同叶夜雨一样伪装自己,而迟阚对不感兴趣的东西,连半分眼神都不屑罢了。
我若与他细水长流,从友人做起,去接近他讨好他,即使最后在一起,也没有十足的把握他真的爱我。
我不知道他为我付出的爱意又藏着多少心机,毕竟我不是他肚子里的蛔虫。
所以不需要什么海誓山盟,只要一根发丝,迟阚就会死心塌地的爱上我。
我有简单的办法得到他,何乐而不为呢?
只要他乖乖跟我在一起,我会永远对他很好的。
就是不知这种连心都透着寒气的人一旦动情,会是怎样的场景。
应是心脏只为我跳动得火热,连着灵魂都满眼是我吧。
跟我一起浪迹天涯也不错。
......
情蛊一旦喂养发丝就会进入成熟期,若五个时辰内不种入人体便会死亡,而且若不是养蛊者亲自下蛊,也毫无作用。
所以这就是我今天必须来这里的目的。
......
“哥哥,你的腿没事吧?”
我的便宜弟弟叶夜雨来到我身边,不着痕迹的架着我的胳膊。
“无事”
不过是有......亿点点疼罢了。
今晚的夜宴是我入世以来见过最规模宏大的。
这沈家仅仅一个迎接晚宴,整的跟要举族迁升大世界一样。
且不说罕见的灵果随意摆放在桌上,连披纱抚琴的舞女身上都绕着有若有若无的灵力,指尖起落间仙乐流淌,清雅又不喧宾夺主。
音修本就罕见,这一手操琴音术,恐怕得是练气九层了。
在扶风灵界有头有脸的人物都汇聚于此之时,这沈家家主沈谦亨,倒还真敢把家里私藏积淀都不吝摆到台面上了。
真是愚蠢至极,以为抱上中乘界那位下凡历练的少主大腿,就瞧不上咱们下灵界这些家族了吗?
忘了自己的立足之地在哪,等那位少主拍拍屁股走人之后,这些外露的宝藏,会引来多少觊觎之人。
也不知那位素未谋面的少主,是中乘界哪个世界的,值得这么大的排场。
不过这些对我而言,如今都不感兴趣,我又看向叶夜雨“迟阚是跟你一起来的,为什么现在没跟你一起?”
叶夜雨带着笑意的眼角沉了下来“还不是沈家看人下菜碟,觉得我父母双亡,定是撑不起自家多久,用不了几年说不定也被人害得尸骨无存,就把我安排在了末等席。”
“哥哥心心念念的那位迟阚,咱们扶风灵界十八岁金丹巅峰的天才,跟我坐一起岂不是埋没。”
叶夜雨这番话里有话,使我有些不悦“迟阚不是金丹期,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,他应该是元婴期。”
“而且还不是初阶,所以他定不是十八岁成的金丹,而是更早。”
叶夜雨又忍不住道“哥哥又没见过迟阚尽全力,怎就能瞧出来他是元婴!明明刚刚比试我还砍破了他的袖袍呢”
我不想同他在此拌嘴,只回了他二字“直觉。”
“呵,哥哥对他研究的还挺仔细的,既然他是元婴期,那大会上我与他动手时,他分明是在隐藏实力让着我喽!”
我不理解他怎会如此阴阳怪气,立刻回怼道“他并没有让着你,是你没有让他尽全力的资格而已,况且大会上是他拔得头筹。”
叶夜雨今日每一句话,都好像刻意针对迟阚一样。
若不是我们两个现在是合作关系,他还对我有用,我早已催动蛊虫了。
迟阚是我的爱人,任何人都不配诋毁他。
